【主动回应】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机关、单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2-18 09:1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答: 根据《审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机关、单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纠正;有关主管机关、单位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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