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准备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现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安环委办〔202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件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做到全面排查,逐一现场核查,全面自查自纠,严防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产生。
同时结合区整改办下发的《关于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田环委办〔2021〕6号)要求,对本单位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排查台账,坚决杜绝排查走过场,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回头看”开展情况、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区整改办,电子版同步报送(联系人:姚纯,联系电话: 2680397,QQ:563712113)。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