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吕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环境保护”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生态环境分局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去年,田家庵区PM2.5浓度为4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PM10平均浓度为7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优良天数比率77.7%,同比上升2.5%,空气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
扎实推进联合巡查。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城管、城建、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部门等6家单位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制定巡查行动安排表,围绕“五控”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检查辖区燃煤散煤、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工业企业等污染防治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深入开展源头控尘。深入开展各类施工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道路等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加大洒水控尘清扫力度,不断提升道路保洁水平,持续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尤其是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督促施工方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帮扶治企。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并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存在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规范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指导企业积极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秋冬季省大气帮扶组反馈的4批次10个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完成。严格执行全域禁烧。部署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巡查力度,加快离田进度。利用在线监控手段,开展全链条火点管控。对于被省、市巡查发现的火点进行问责。
(二)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度
一是水源地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同时,协同属地乡镇、农水部门、海事部门,以陆上巡查和水上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水源地保护区陆、水全域进行无死角的巡查,效果显著,有效遏制了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的现象。在省级水源地专项审计中,东部城区水源地未发现问题。二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抽查发现涉及我区境内的老龙王沟部分河段返黑返臭问题,已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并回复。同时省督察反馈问题中也涉及同一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生活污水偷排、漏排、直排现象。三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根据《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我区共排查农村黑臭水体2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进行了网站公示。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市里下达的“十四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今年我区3个村(曹庵镇轩岗村、柳树村、庞祠村)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新建1座日处理1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大三格式化粪池150座,现已全部完成。
(三)土壤整治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土壤重点单位监管。我区8个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自查及地下水监测工作,淮化集团等5处疑似污染地块正在推进状况调查。同时,密切关注原淮南市橡胶三厂老厂址处置进度,为确保过程中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从严从紧加强废物监管。将医药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涉重金属等企业列入检查重点,对辖区内5家涉危化品单位及15家危废产生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2022年,田家庵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763人次,检查点位373处,制作笔录282份,立案查处企业8家,责令改正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处罚7家,罚款77.51万元,已到账74.17万元,适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封扣押1家。信访处理。全年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事项198件(其中省宣教中心转舆情6件,市局网站留言6件,12369系统转办微信、网络17件,市长热线169件),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15.7%。同时完成信访依法分类任务。执法普法:一是积极开展“送法暖企”活动。二是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企业、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累计200余次。三是适用免罚情形。2022年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免罚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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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孔逗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