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田家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全省、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生态强区、全面打造美丽田家庵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两会”部署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两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区,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田家庵。现就2024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积极参与“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宣传。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三)积极探索实践。全面落实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工作要求,推动开展美丽城市、和美乡村建设。支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强化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效。积极推动各地开展绿色创建,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100%、绿色学校达75%、绿色家庭达60%。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铸造、印刷等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提高精准应对水平。对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帮扶指导。对铸造、发电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管控。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恶臭异味、道路扬尘专项治理。
(五)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开展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整治。配合实施2024年治污规划重点项目,推动淮河流域70%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和幸福河湖建设。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加强常态化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水源地无环境隐患。
(六)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强化“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比例达75%以上。认真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地下水受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管控与修复。
(七)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力争全区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实施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平急两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发布全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
(八)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新增建设1个精品示范村和4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和97%以上。持续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分别达83%、84%。加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成农村改厕400户。出台促进肉牛养殖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措施。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收运上来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九)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质效。动态调整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分工。坚持按季度拍摄区警示片,全面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组织各乡镇园区和区有关部门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认真办理《民声呼应》反映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十)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推进跨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长三角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认真落实苏皖“2+12”、浙皖“2+5”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苏皖鲁豫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加强固废危废污染协同监管,推动建立固废危废跨区域处置补偿机制。强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核技术利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开展“安全底色”评定,实施分类管理。实现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谋划区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三、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十二)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区战新产业产值增长10%—12%。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以化工、造纸、印染、化学原料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分领域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十三)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实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左右。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有序推进电能替代。
(十四)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力争实现100%新能源化。
(十五)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领域节能提效。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大力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
(十六)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认真落实《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推深做实“税美江淮”绿色税费直通服务。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配合落实“环保担”政策,为生态环境项目增信、降费、分险。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落实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市级要求对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出具的说明材料等情况开展初审。
(十八)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监管。落实市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完善湿地巡护管护制度。
(十九)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扎实开展“绿美江淮”行动,造林绿化3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资金专项审计。
(二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分别达95%、90%。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防治。
(二十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和林下经济,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百姓身边的休闲好去处。强化生态产品供给,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2个以上。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力争总产值达到4.84亿元。推进跨境断面和流域生态补偿。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体系,探索多元赔偿修复路径。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领域查办力度。
五、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深入开展“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落实安徽省重点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工作。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深入实施新建建筑效能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
(二十三)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推进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落实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二十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开展发电、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强化月度信息化存证,提高数据质量。积极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根据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甲烷排放控制具体举措。做好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的核算、预测预警。
六、提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十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实施好《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减污降碳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等,定向开展科技帮扶。持续做好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区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深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
(二十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实施诗遥湾EOD项目。扎实推进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改造市政污水管网20公里以上,新建城市口袋公园2个以上,完善重点乡镇、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监测网络。
(二十七)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开展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进一步落实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
(二十八)提高监管效能。启动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规范化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电子围栏智慧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突出思想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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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长期坚持 |
区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街道和园区组织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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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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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积极参与“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宣传。 |
持续推进 |
区委宣传部 |
区教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妇联、团区委 |
3 |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
持续推进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党校 |
(三)积极探索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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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100%,绿色学校达75%,绿色家庭达60%。 |
2024年12月 |
区教体局、区妇联、区后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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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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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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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7 |
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铸造、印刷等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 |
2024年9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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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
持续推进 |
田家庵公路运输管理所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
9 |
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提升行动,启动恶臭异味、道路扬尘专项治理。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田家庵交警一大队、田家庵交警二大队等 |
(五)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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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 |
开展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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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合实施2024年引江济淮治污重点项目。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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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动淮河流域70%入河(湖)排污口完成整治。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农水局 |
14 |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加强常态化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职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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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水源地无环境隐患。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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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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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优先监管地块比例达75%以上。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17 |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地下水受重点企业开展污染管控与修复试点。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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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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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2024年7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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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进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力争全区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 |
2024年12月 |
区城管局 |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 |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 |
21 |
实施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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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发布全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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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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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新增建设1个精品示范村和4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 |
持续推进 |
区农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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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和97%以上。持续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分别达83%、84%。加强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成农村改厕400户。 |
2024年12月 |
区农水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5 |
出台促进肉牛养殖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措施。 |
2024年9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农水局 |
26 |
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水局 |
27 |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收运上来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2024年12月 |
安城镇、曹庵镇、史院乡 |
区环卫处 |
(九)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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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坚持按季度拍摄区警示片,全面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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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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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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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认真落实苏皖“2+12”、浙皖“2+5”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苏皖鲁豫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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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强固废危废污染协同监管。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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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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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深入开展核技术利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开展“安全底色”评定,实施分类管理。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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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现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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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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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全省战新产业产值保持10%—12%。 |
2024年12月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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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 |
持续推进 |
区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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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以化工、造纸、印染、化学原料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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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分领域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
持续推进 |
区环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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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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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实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左右。 |
2024年12月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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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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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加快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力争实现100%新能源化。 |
持续推进 |
区后勤中心 |
各用车单位 |
(十五)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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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大力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 |
持续推进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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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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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认真落实《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 |
2024年12月 |
区税务局 |
|
42 |
配合落实“环保担”政策,为生态环境项目增信、降费、分险。 |
2024年10月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43 |
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
持续推进 |
区发改委 |
区水利局 |
(十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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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落实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办法。 |
2024年10月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
(十八)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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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完善湿地巡护管护制度。 |
持续推进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
(十九)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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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扎实开展“绿美江淮”行动,造林绿化3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 |
2024年12月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
47 |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2024年12月 |
区农水局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田家庵自规分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48 |
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资金专项审计。 |
2024年12月 |
区审计局 |
|
(二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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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分别达95%、90%。 |
2024年12月 |
区农水局、田家庵自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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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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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百姓身边的休闲好去处。 |
持续推进 |
区农水局、区文旅局、田家庵自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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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2个以上。 |
2024年12月 |
区农水局 |
|
52 |
力争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84亿元。 |
2024年12月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
53 |
推进跨境断面和流域生态补偿。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54 |
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领域查办力度。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田家庵自规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水局
|
(二十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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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深入开展“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落实安徽省重点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工作。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
持续推进 |
区发改委 |
区经信局 |
56 |
深入实施新建建筑效能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 |
持续推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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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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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积极推进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58 |
落实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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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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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开展发电、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强化月度信息化存证,提高数据质量。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60 |
积极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根据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甲烷排放控制具体举措。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二十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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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实施好《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减污降碳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62 |
持续做好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一区一策”驻点跟踪研究。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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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深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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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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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健全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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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扎实推进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改造市政污水管网20公里以上。 |
2024年12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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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新建城市口袋公园2个以上。 |
2024年12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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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完善重点乡镇、省级开发区环境监测网络。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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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推进改革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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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持续推进 |
田家庵自规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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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70 |
开展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进一步落实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2024年9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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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加快构建环保信用体系,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二十八)提高监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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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启动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规范化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电子围栏智慧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2024年12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73 |
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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