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统计局局长吴瑾解读“四上”企业申报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0-10-17 09:5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

根据《淮南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淮统办〔2020〕24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四上”企业申报,如实反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特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所谓“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也将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也统称为“四上”企业。

与往年相比,2020年年度申报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申报截止时间调整。根据市统计局文件要求,对我区“四上”企业申报截止时间进行了调整。2020年年度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前,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前。2021年月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元月6日(2月月度申报)和前一个月20日(3-12月月度申报)。

二是年度申报范围调整。根据市统计局文件,2020年9月30日前已经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必须在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年度第二批申报限10月1日-11月30日期间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申报。11月30日-12月31日期间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在2021年2月月度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项

2020年年度申报和2021年月度申报中,“四上”企业的标准如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社会工作,教育等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指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现行统计制度,均应当纳入统计联网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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