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局长吴瑾解读《田家庵区统计调查对象基层基础资料档案盒管理制度》
近日,区统计局印发了《田家庵区统计调查对象基层基础资料档案盒管理制度》(田统字〔2021〕1号)(以下简称《制度》),这是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范统计调查对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及时、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视基础。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统计基层基础资料是统计数据计算、审核评估和分析的重要依据。《制度》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近年来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经验的总结。
二、《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以进一步夯实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全区统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制度化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做到数出有据,从而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制度》适用于全区“四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 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限额以上商贸个体经营户及产业活动单位。与此同时,鼓励劳动工资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纳入国家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事业单位、“四下”抽样调查单位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四、统计基层基础资料具体指哪些?
《制度》所称的统计基层基础资料包括日常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材料(包括纸介质和电子档), 以及按照各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重要统计资料,大体可以分为共性资料和专业个性资料两大类。
五、统计基层档案资料需要保管多长时间?
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统计报表等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企业的筹建、发展、变动等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应永久保存。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