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统计局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统计局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
现将《田家庵区统计局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考核评价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4日
田家庵区统计局乡镇(街道、园区)
首席(辅助)统计员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考评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履职情况,根据《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淮府办秘〔2010〕60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田政办秘〔20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田家庵区首席(辅助)统计员管理与考评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全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对首席统计员的考评从统计基础、统计质量、统计服务、统计管理、专项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对辅助统计员的考评从统计法治、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统计服务、专项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内容见附表。
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60-89分为称职,不足60分为不称职。
三、组织实施
1、考评时间。考核评价以年为周期进行,次年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考核工作。
2、考评方式。考评采取“听、看、访、评”的方式进行,“听”即听取统计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看”即查看统计工作各种制度是否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及基础台账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访”即访问有关统计调查对象、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首席(辅助)统计员日常工作情况,核查辖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评”即由区统计局各专业根据专业工作要求结合平时完成质量,进行专业考核测评。
3、考评程序。考核评价工作分为自我评价、综合考评和审核确定三个阶段。自我评价,由考评对象在总结回顾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内容进行自评,然后将自评表连同附件说明报区统计局。综合考评,由区统计局组成考评组,根据各考评对象上报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计算出考评对象综合得分,并填写《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考评表》。审核确定,区统计局根据考评组提交的综合得分情况,做出最终审核决定。
四、考评结果应用
被评为优秀、称职等次的首席(辅助)统计员,分别予以相应奖励,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命名为“优秀统计员”。
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在全区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首席统计员由区统计局予以解聘,并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调换岗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性质的辅助统计员予以解聘,其他辅助统计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调换岗位。
五、组织领导
考评组由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局长任考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其他事项
1、首席统计员及辅助统计员在当年工作中,有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发生重大失误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因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被问责的,一律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2、各考评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为确保自评质量,自评表需经分管领导签名。凡加分内容,需另附说明和有关证明复印件。凡不按时提供考评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待。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统计员考评标准
2、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辅助统计员考评标准
3、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统计员自评表
4、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辅助统计员自评表
附件1
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统计员考评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统计基础 (20分) |
1.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月(季)度及时登填,内容完整、详实。 |
7 |
每少1个专业台账扣0.5分;每漏登1个月扣0.1分;未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每少1年扣1分。 |
2.按时参加统计部门的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 |
7 |
每缺席1次扣1分;请假1次扣0.5分。 |
|
3.抓好对社区(村)统计工作的指导,明确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
4 |
未明确人员承担统计工作的社区(村)数占辖区社区(村)总数比例,40%以下的扣1分,41%-80%扣2分,81%-100%扣3分。 |
|
4.协助配合统计部门开展服务千企、统计调研、现场核查、执法检查。 |
2 |
单项工作不到位扣0.5分。 |
|
统计质量 (40分) |
1.健全基本单位名录维护工作,及时完成维护工作。 |
2 |
全年完成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扣1分;累计6个月完成率排名后三的扣1分。 |
2.规范“四上”企业申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核实入库单位(项目)情况。 |
3 |
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每审核不通过1家单位扣0.2分。 |
|
3.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统计调查报表。 |
20 |
联网直报报表每迟报1家次扣1分,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的加扣1分;采集直验未按时验收的,每1表次扣0.5分。纸质报表没有基层报表的,每1张报表扣2分;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每1张报表扣0.5分。 |
|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并按要求收集上报说明材料和相关依据。 |
15 |
每迟报1家次扣0.5分;每漏报1家次扣1分;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经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每1家次扣2分。 |
|
统计服务 (15分) |
1.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和统计服务活动。 |
6 |
全年走访不少于12次,每少1次扣0.5分。 |
2.认真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5 |
每上报1条统计政务信息得0.5分,最高得3分;每报送1篇统计分析得1分,最高得2分;统计分析质量较高的,每篇额外加1分,最多加3分。 |
|
3.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 |
4 |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统计资料频率不低于季度,每少1个季度扣0.5分;发布的数据每出现一笔差错扣1分。 |
|
统计管理 (20分) |
1.组织辖区单位参加统计培训情况。 |
3 |
每次培训缺席1家单位扣0.1分。 |
2. 指导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
3 |
辖区单位有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每1家企业扣0.5分。 |
|
3.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
4 |
本单位首席(辅助)统计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扣1分;未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扣3分;报送漫画、短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的,额外加3分。 |
|
4. 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提高辖区统计数据质量。 |
10 |
辖区内企业、社区(村)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每1家企业(社区、村)扣1分;在其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数据错误的,每1笔数据扣0.5分;辖区内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料,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
|
专项工作 (5分) |
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 |
5 |
由各专业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计算平均分作为得分。 |
附件2
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辅助统计员考评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统计法治 (15分) |
1. 统计法律法规掌握情况 |
10 |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成绩评定,成绩在91分及以上得10分,成绩每减少10分,本项得分扣1分。 |
2. 统计法治宣传情况 |
5 |
未参与统计法治宣传扣5分;报送漫画、短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的,额外加3分。 |
|
基础工作 (20分) |
1. 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月(季)度及时登填,内容完整、详实 |
5 |
每少1个专业台账扣0.5分;每漏登1个月扣0.1分;未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每少1年扣2分。 |
2. 按时参加统计部门的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 |
10 |
每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
|
3. 组织所负责专业单位参加统计培训情况 |
5 |
每次培训缺席1家单位扣0.2分。 |
|
数据质量 (50分) |
1. 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提高辖区统计数据质量 |
10 |
所负责专业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每1家企业扣1分;所负责专业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料,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
2. 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统计调查报表 |
20 |
联网直报报表每迟报1家次扣1分,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的加扣1分;采集直验未按时验收的,每1表次扣0.5分。纸质报表没有基层报表的,每1张报表扣2分;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每1张报表扣0.5分。 |
|
3. 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并按要求收集上报说明材料和相关依据 |
20 |
每迟报1家次扣0.5分;每漏报1家次扣1分;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经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每1家次扣2分。 |
|
统计服务 (10分) |
1. 指导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
6 |
所负责专业有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每1家单位扣1分。 |
2. 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认真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4 |
上报统计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1条扣0.5分;每上报1篇统计分析,额外加1分;分析质量较高的,再加1分 |
|
专项工作 (5分) |
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 |
5 |
由各专业在1-5之间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计算平均分作为得分。 |
附件3
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首席统计员自评表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统计基础 |
1.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月(季)度及时登填,内容完整、详实。 |
7 |
每少1个专业台账扣0.5分;每漏登1个月扣0.1分;未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每少1年扣1分。 |
|
2.按时参加统计部门的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 |
7 |
每缺席1次扣1分;请假1次扣0.5分。 |
|
|
3.抓好对社区(村)统计工作的指导,明确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
4 |
未明确人员承担统计工作的社区(村)数占辖区社区(村)总数比例,40%以下的扣1分,41%-80%扣2分,81%-100%扣3分。 |
|
|
4.协助配合统计部门开展服务千企、统计调研、现场核查、执法检查。 |
2 |
单项工作不到位扣0.5分。 |
|
|
统计质量 |
1.健全基本单位名录维护工作,及时完成维护工作。 |
2 |
全年完成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扣1分;累计6个月完成率排名后三的扣1分。 |
|
2.规范“四上”企业申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核实入库单位(项目)情况。 |
3 |
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每审核不通过1家单位扣0.2分。 |
|
|
3.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统计调查报表。 |
20 |
联网直报报表每迟报1家次扣1分,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的加扣1分;采集直验未按时验收的,每1表次扣0.5分。纸质报表没有基层报表的,每1张报表扣2分;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每1张报表扣0.5分。 |
|
|
4.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并按要求收集上报说明材料和相关依据。 |
15 |
每迟报1家次扣0.5分;每漏报1家次扣1分;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经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每1家次扣2分。 |
|
|
统计服务 |
1.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和统计服务活动。 |
6 |
全年走访不少于12次,每少1次扣0.5分。 |
|
2.认真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5 |
每上报1条统计政务信息得0.5分,最高得3分;每报送1篇统计分析得1分,最高得2分;统计分析质量较高的,每篇额外加1分,最多加3分。 |
|
|
3.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 |
4 |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统计资料频率不低于季度,每少1个季度扣0.5分;发布的数据每出现一笔差错扣1分。 |
|
|
统计管理 |
1.组织辖区单位参加统计培训情况。 |
3 |
每次培训缺席1家单位扣0.1分。 |
|
2. 指导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
3 |
辖区单位有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每1家企业扣0.5分。 |
|
|
3.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
4 |
本单位首席(辅助)统计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扣1分;未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扣3分;报送漫画、短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的,额外加3分。 |
|
|
4. 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提高辖区统计数据质量。 |
10 |
辖区内企业、社区(村)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每1家企业(社区、村)扣1分;在其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数据错误的,每1笔数据扣0.5分;辖区内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料,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
|
|
专项工作 |
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 |
5 |
由各专业在1-5分之间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计算平均分作为得分。 |
|
分管领导签字: 首席统计员签字: 填表时间:20 年 月 日
附件4
田家庵区乡镇(街道、园区)辅助统计员考评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统计法治 |
1. 统计法律法规掌握情况 |
10 |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成绩评定,成绩在91分及以上得10分,成绩每减少10分,本项得分扣1分。 |
|
2. 统计法治宣传情况 |
5 |
未参与统计法治宣传扣5分;报送漫画、短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的,额外加3分。 |
|
|
基础工作 |
1. 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月(季)度及时登填,内容完整、详实 |
5 |
每少1个专业台账扣0.5分;每漏登1个月扣0.1分;未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每少1年扣2分。 |
|
2. 按时参加统计部门的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 |
10 |
每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
|
|
3. 组织所负责专业单位参加统计培训情况 |
5 |
每次培训缺席1家单位扣0.2分。 |
|
|
数据质量 |
1. 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提高辖区统计数据质量 |
10 |
所负责专业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每1家企业扣1分;所负责专业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料,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
|
2. 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统计调查报表 |
20 |
联网直报报表每迟报1家次扣1分,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的加扣1分;采集直验未按时验收的,每1表次扣0.5分。纸质报表没有基层报表的,每1张报表扣2分;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每1张报表扣0.5分。 |
|
|
3. 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并按要求收集上报说明材料和相关依据 |
20 |
每迟报1家次扣0.5分;每漏报1家次扣1分;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经补充后仍不合格的每1家次扣2分。 |
|
|
统计服务 |
1. 指导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
6 |
所负责专业有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每1家单位扣1分。 |
|
2. 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提供统计资料;认真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 |
4 |
上报统计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1条扣0.5分;每上报1篇统计分析,额外加1分;分析质量较高的,再加1分 |
|
|
专项工作 |
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 |
5 |
由各专业在1-5之间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计算平均分作为得分。 |
|
分管领导签字: 辅助统计员签字: 填表时间: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