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辖区内四上企业:
根据市统计局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为做好我区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执法检查计划。检查年度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我区各专业具体情况,初步拟定检查家数不少于20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开展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同志参加。鉴于我局目前只有一名持证人员,故检查前一周需协调市统计局或其他县区统计局派人配合我局检查。被检查企业所属街道、乡镇、园区相关专业统计人员配合检查。
三、提前5个工作日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送至企业,通知企业准备检查所需要各项的材料,如入库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会计凭证、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表等。检查时间一旦确定,被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统计执法检查。
四、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1. 分专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表
2. 分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分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最低任务数
专业名称 |
单位数 |
备注 |
工业 |
3 |
|
建筑业 |
2 |
|
批发和零售业 |
3 |
|
住宿和餐饮业 |
3 |
|
房地产开发业 |
2 |
|
服务业 |
2 |
|
劳动工资 |
2 |
包括“四上”单位和 |
固定资产投资 |
2 |
|
能源 |
1 |
|
合计 |
20 |
|
附件2
分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专业名称 |
重点指标 |
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商贸领域 |
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 |
房地产开发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服务业 |
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能源 |
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