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5:3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辖区内四上企业:

根据市统计局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为做好我区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执法检查计划。检查年度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按照我区各专业具体情况,初步拟定检查家数不少于20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开展工作。

二、开展执法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同志参加鉴于我局目前只有一名持证人员,故检查前一周需协调市统计局或其他县区统计局派人配合我局检查。被检查企业所属街道、乡镇、园区相关专业统计人员配合检查。

三、提前5个工作日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送至企业,通知企业准备检查所需要各项的材料,如入库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会计凭证、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表等。检查时间一旦确定,被检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统计执法检查。

四、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1. 分专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表

   2. 分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024110

 

 

 

 

 

 

 

 

 


附件1

分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最低任务数

专业名称

单位数

备注

工业

3

 

建筑业

2

 

批发和零售业

3

 

住宿和餐饮业

3

 

房地产开发业

2

 

服务业

2

 

劳动工资

2

包括“四上”单位和
抽样调查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

2

 

能源

1

 

合计

20

 

 


附件2

分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专业名称

重点指标

工业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商贸领域

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

房地产开发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服务业

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增值税、营业利润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能源

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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