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6:12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田家庵区阳光蔬果育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户专业合作社:

经查,你单位因未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时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度年报告,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淮南市田家庵区阳光蔬果育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户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2023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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