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18 15:19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索要部门 开具部门 办理指南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 备注
1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申请人已依法取得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以此为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并办理注册登记。 营业执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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