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函(祖国娟)
祖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行政执法人员下沉社区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有关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区政府已于2023年3月31日印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田政〔2023〕18号文件,将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其自身名义行使。
根据文件要求,舜耕镇、安成镇、三和镇人民政府赋权事项284项(其中行政处罚259项)。曹庵镇、史院乡人民政府赋权事项264项(其中行政处罚240项)。龙泉、朝阳、国庆、田东、洞山、公园、淮滨、新淮、泉山街道办事处赋权事项146项(其中行政处罚129项)。赋权事项中暂无涉及我部门相关职能。
区市场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履职尽责,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各类监督执法行动,在辖区内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42675436
联 系 人:沈阔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