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函(徐宇)
徐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老年代步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对全区销售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了地毯式调查摸底,对产品库存进行登记。共摸底三、四轮电动车销售点28家,库存量1000台。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加强了对四轮电动车检查力度,禁止销售非法非标低速的三、四轮电动车。在对三四轮车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主要查看电动车认证情况、产品检验情况、执行标准,对于非法非标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禁止在店内摆放销售。在检查的同时张贴《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非法非标低速三、四轮车的通告》,并签订禁售承诺书。经过一个多月的宣传动员,我区非法非标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店内基本无摆放销售。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市场监管、应急、经信、交警大队、城管、街道共同参与,开展了电动三四轮车的联合整治,要求禁止销售非法非标第四的电动四轮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销售四轮电动车经营户的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确保销售的三轮车、四轮车都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42675436
联 系 人:沈阔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