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市场监管局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1-11 16:41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处理意见 办理时限 工作流程 申报条件
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1 市场监管执法委托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公布,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2号修改)第三十二条: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没有法定资质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监管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或者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公布,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2号修改)第三十二条: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没有法定资质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 保留,设定依据合法充分,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
双方协商约定  企业提交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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