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局长王义解读田家庵区“食安名坊”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3 15:18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方案?

答: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传承弘扬地方特色饮食文化,更好地发挥优质食品小作坊在保障和改进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淮南市“食安名坊”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淮市监食生函〔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问:会秉持哪些原则实施方案?

答: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区政府重视并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食安名坊”培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给予政策扶持,保障此项工作落实、落地。

坚持部门联动。各所各股室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质量提升、商标注册、“非遗”申报、“老字号”申报、品牌宣传、产品推介等方面,协同推进“食安名坊”培育工作。

坚持作坊主责。引导、督促食品小作坊业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增强诚信自律、注重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水平。

 

问:申报“食安名坊”有什么条件?

1.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生产环境整洁,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条件、设施设备、过程控制、人员管理、产品检验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产品质量优良,近2年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4.传统特色鲜明,品牌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

 

问:有哪些具体实施举措?

1.明确培育计划。根据我区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市、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初次筛查工作,拟重点推选2家小作坊进行强化培育;组织“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及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见附件1),结合《安徽省“食安名坊”评分表》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3月底完成)

2.推动规范提升。各所各股室要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7月底前完成)

3.开展初审申报。培育对象经自查达到“食安名坊”条件后,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区局开展初审并提出申报意见后,向市局报送申报表。(8月底前完成)

4.开展评分推荐。配合市局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9月底前完成)

5.开展省级评审。配合省局对淮南市推荐的“食安名坊”候选单位开展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11月底前完成)

6.实施动态调整。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各所各股室要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区局通报。市局依据区局报送情况及时取消不再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称号,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视“食安名坊”缺额情况适时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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