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自建房专项整治调度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关于田家庵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田安〔2022〕8号),经研究,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区实际,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开展城乡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方案》,截止公示限定最后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前,暂未收到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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