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淮市监田撤登字〔2025〕第13号
淮南平泰运输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董庆良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3404********0817)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淮南平泰运输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庆良。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于2017年至2024年连续八年未公示年报信息,2017年、2018年、2020年均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当事人尚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执法人员核实,无法通过该公司登记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取得联系。以上事实,有董庆良撤销冒名登记审批表、董庆良的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询问笔录、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2月1日淮南平泰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董庆良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盖章)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