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解读】关于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解读
关于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解读
为严格执行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国标”限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为55kg以内,电机功率为400W以内,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两项安全指标,兼顾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秩序。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要仔细甄别,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消费者发现违标车辆或未取得CCC认证证书、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可以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国标”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