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家庵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基层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许立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的建议”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对于沿路窨井盖缺失等问题,有明确的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应联系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置;
二是对于断残枯树、线缆私搭乱拉等问题,可以委托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三是对于商铺、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可对照专项整治文件、相关规范或检查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是区应急管理局每年定期安排培训,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同时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
五是对日常发现的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总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牵头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置;
六是区应急局将持续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职能,根据工作实际,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指导,履职尽责,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是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目前已有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下发乡镇、街道一级,我们将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做好下放事项行政执法工作,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