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田家庵经济开发区(南区、北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加之中秋、国庆将至,各类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因素增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体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各类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判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分析评估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以赴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各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节日特点,确保公共安全防控到位
一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管控,提高路面稽查频次,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资质运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管控,严防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载多人等行为的整治,切实保障出行安全。二是突出抓好游乐场所及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防范。加强对游乐场所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的质量检测及隐患排查;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餐饮门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燃气安全检查,确保人员活动安全。三是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加强公共场所、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铺面、“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风险防控。紧盯高层地下空间、架空层、大型商业综合体、车站、仓储物流等场所,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措施,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紧盯重点行业,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盯紧储存场所、高危装置、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检查,聚焦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好各项隐患安全防控措施。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把建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高危环节安全关,严防赶进度、超强度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和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发生。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外包项目等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各类工程发包、人员资质、现场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督促落实作业审批、风险告知、现场监护等工作规范。工贸行业方面,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工贸领域,要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扎实开展使用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实现工贸企业使用燃气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要强化重点轻工企业的有限空间风险防范,坚决防范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消防安全方面,要以火灾隐患为重点,突出抓好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酒店、医院、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占用堵塞、高层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动火作业是否合规等开展细致的排查整改。燃气安全方面,围绕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阀、管、灶、环境”等要素,排查核查企业经营、生产、储存、充装、供应、配送、使用“全链条”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突出重点场所和部位,对涉燃气“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托幼机构、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条件、阀门、灶具、调压阀、排烟设施等重点环节逐一开展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上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应急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参与值班的人员务必要熟悉值班程序、遵守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发生突发事件后,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应急局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并于45分钟内书面上报,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接报、上报、处置迅速有效。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