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应急罚〔2024〕19号
被处罚单位:淮南市保顺装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3MA2W39FN4G)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东路东化新村12号楼***室
邮政编码:2320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顺昌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9370****92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 年 10 月 11 日接转办投诉案件,田家庵区田东街道田东路 88 号一
处停车场内存在非法储存售卖汽油的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赶赴现场
核实情况,经查,该停车场系淮南市保顺装卸有限公司租赁,在现场查获柴油若干,储存柴油
的安全设备为报废小型油罐车,该柴油为企业车辆自用。证据一:经中石化鉴定,现场查获的
为柴油,证明了该单位确存在存储柴油的行为;证据二:现场照片及淮南市保顺装卸有限公司
车队负责人朱庆飞的询问笔录,证明了该单位储存柴油的安全设备为废弃的小型油罐车;证据
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6.1.1、6.1.2,证明了该单位储存柴油
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确存在违反国家标准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11000 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
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账号 126090
0104002081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
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
月内依法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
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
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