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应急罚〔2024〕20号

发布时间:2024-12-13 16:24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被处罚单位:安徽淮南百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百货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
85022676XR)
地址:龙湖路
邮政编码:2320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志勇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3516****45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 年 11 月 29 日 8 时 50 分至 11 月 29 日 9 时 55 分,在对安徽淮南百
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百货大楼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高低压作业操作,随
即查询该企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从业资质,发现该企业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
电工)。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田)应急现记〔2024〕64 号,证明了该单位确存在高低压
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事实;证据二:调查询问笔录 1 号,证明了该单位前期确发
现存在无证上岗的问题,但迟迟未整改的事实。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21000 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
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账号 126090
0104002081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
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
月内依法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
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
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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