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应急罚〔2025〕13号
被处罚人:宗勇 性别:男 年龄:44
身份证:34040319********54 邮政编码:232000联系电话:15695****25
所在单位:淮南市建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街道泉山路284号淮化宾馆 职务:安全部副部长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6月23日11时12分,在田家庵区田东街道电厂路与二环路交叉路口西侧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宗勇,淮南市建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证据一:田家庵淮南市建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2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证据二:事故调查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2632.76元(壹万贰仟陆佰叁拾贰元柒角陆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账号1260900104002081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