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0554-2698317。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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