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群众反映,其原先租用田家庵区木材公司菜市场内的摊位,当时缴纳300元押金一直未退还(已上交押金条)。5月24日其咨询菜市场的所长,对方告知未接到通知,请调查处理,谢谢!
答复情况:据市场管理方反映,已联系该商户尽快为其退还押金。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