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木材公司菜市场摊位押金退还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11 08:53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内    容:群众反映,其原先租用田家庵区木材公司菜市场内的摊位,当时缴纳300元押金一直未退还(已上交押金条)。5月24日其咨询菜市场的所长,对方告知未接到通知,请调查处理,谢谢!


答复情况:据市场管理方反映,已联系该商户尽快为其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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