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3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保证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是指本部门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涵盖本部门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政策法律、收费项目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务信息。经办单位或经办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得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全局人员服从局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完成经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经办单位或经办人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与批评教育或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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