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简介
一、机构职责
田家庵区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城市管理局加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职责内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制定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区域内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区本级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行政许可、监管考核;负责区本级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审核;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
(四)配合做好区管市政道路、桥梁、景观等设施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区管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等审查;配合做好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隧道、道路、路灯等各种管线、杆线、悬挂物的勘察管理;配合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占用城区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做好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五)配合做好城市涉绿公共服务、园林行业管理;配合做好区本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的监管;负责对占用、破坏城市公共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名木古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 区重大绿化项目方案制定、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指导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绿化管理。
(六)参与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志等设施的设置管理、安全监督;指导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沿街景观的管理;负责市容市貌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店招标牌设置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城管执法资格审查、培训、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管理、更新和补充;组织开展有关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八)承担数字化城管考核管理职责。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 建设、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市(区)长热线、督查督办等的受理、督促、协调、回复以及跟踪督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类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电子档案;配合构建智慧城管,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九)根据区资金安排,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经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
(十)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新建、改建项目、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各种资料、 图纸备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培训、监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赋权事项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地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2名。
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解释具体工作,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发文的审核、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组织、协调以局机关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全局制服、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和配发,做好后勤保障和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年度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经费结算等工作;负责罚款的结算工作;做好安全保卫、保密、人事、宣传、固定财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务、工、青、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杨伟民 联系方式:6672990-6010
2.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违章停车的处罚处理;负责小广告的处罚处理;负责户外广告和临时宣传点的审批、整治、督察等(承担原广告科全部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范军 联系方式:6672990-6065
3. 督察中队
实施日常督察考评,监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中队内部管理和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大队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日常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对各中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完成执法任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三是按照大队的安排,牵头组织应急、突击性重大执法活动,直接承办大队交办违法案件的查处;责成各中队受理关于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等;
四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队长:武汉军 联系方式:6672990-6019
4.法规科
负责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审核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业务工作统计、汇总和分类归档;负责重大执法活动取证工作;负责违章停车处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 长:刘钢 联系方式:6672990-6074
5、综合管理中心
一是负责起草、制定中心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二是负责组织、编制、完善协勤人员管理工作相关的制度、措施、方案等。
三是对协勤人员开展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监管考核,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主任:武毅 联系方式:6672990-6022
6.专项管理办公室
负责重大在建工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主任:徐兵 联系方式:6672990-6071
7.信访监察室
一是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尽力解决群众职工的信访问题。
二是承办上级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是向本局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是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主任:胡晶 联系方式:6672990-6024
8.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工作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部件处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区级平台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系统分析及评价工作。
副指挥长:赵志娟 联系方式:6672990-6050
三、办公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56号
四、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办公电话
投诉举报:0554-3624522
联系方式:0554-3639300
六、主要负责人:李玉虎(局党委书记、执法大队大队长)
七、邮编:23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