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城管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事项类别 |
实施机构 |
1 |
对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建设技术指导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8日和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
主动服务类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 |
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和保洁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0年8月23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第二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专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
主动服务类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