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1号的答复函
廖延华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拆除兰亭夜市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控面积和管理任务与日俱增,城市管理领域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管理要求。
2013年,为了缓解泉山路交通拥堵和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田家庵区委、区政府因地制宜,经过一系列慎重细致的研究、考察,为了田家庵区民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了更好规范泉山路夜市大排档,决定由政府出资,利用区卫健委这处地皮,在此处建造“兰亭夜市”。2019年后停止使用废弃至今。
因选址方、出资方和土地产权方均非田家庵区城管局所有,下一步相关部门如果有拆除“兰亭夜市”行动,我局将会依法依规全力做好执法服务配合工作,并及时向区人大报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