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函
赵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电动车商家出店经营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巩固创城工作成果,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根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常态化开展城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田家庵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及沿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大街、公园广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公交车站、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周边区域。
二、整治内容
(一)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对流动摊点进行取缔;(包含电动车商家出店经营)
(二)全面取缔主次干道出店经营、店外加工、沿街晾挂;
(三)严禁店外洗车、修车;
(四)全面规范早中晚饮食摊点;
(五)全面清理田家庵区主次干道两侧堆放的各种建材、废旧钢材和家具门窗、废弃车辆等乱堆放。
三、整治标准
(一)主次干道两侧无违规占道经营、无违规店外经营、无违规骑路市场、无违规流动摊点、无违规乱堆乱放,干净、整齐、有序;
(二)加强对规范设置摊群点的管理,做到管理规范、摆放有序、设施整洁、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四、整治成果
今年以来,接收各类创城交办单23份,整改交办单内交办问题80余条,参加“万名志愿者共创文明城活动”40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2000余处(次),暂扣物品600余件。加强“门前三包”宣传、签订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