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0-10 11:3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詹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节假日期间禁燃禁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同时感谢提出的积极建议!

一、源头治理,不留后患:我们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应急部门等,加强对主城区货物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商业街、沿街商铺的节日巡查力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地方相关规定,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的流通和燃放。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将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在校园、社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我们也将与教育部门合作,通过学校和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引导居民采取更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

三、严管禁燃区域:根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们将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禁燃禁放政策。对于在禁燃区域内流动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和时间和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做出不懈努力。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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