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田家庵区十届五次会议第1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李凡卒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丰富绿色出行和提升新能源充电效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仔细分析、认真研判,现针对提案中涉及我局事项,即“公共充电桩管理”方面,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低碳、绿色出行方式,电动车保有量增大,普及程度高,成为一种出行新风尚。随着电动车的数量增加,与之相适应的电动车公共充电桩的需求量也逐步呈现上升趋势。
目前,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城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充电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或路边设置的充电桩,是否违规占道、影响公共安全或市容。针对要求,我局多次开展集中行动,加大未审批的充电桩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打击力度,及时整改、拆除充电桩,确保道路通畅与行人出行安全。同时为保障电动车文明充电、安全充电,我局着力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推送安全用车知识、报道负面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执法整治,持续做好主次干道、公共场合电动车充电桩管理与监督,通过与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协同,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持续依托各级媒体,加强对违规充电处罚案例的宣传,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