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19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田城告字[2013]1

    

经查,位于三和乡王圩村小罗岗(经十四路东侧,万茂中心南侧)建筑物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请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等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