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淮田城告字[2013]1号
经查,位于三和乡王圩村小罗岗(经十四路东侧,万茂中心南侧)建筑物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请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等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