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镇财政所
安成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四、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六、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
八、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九、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
姓名:刘晓菊
职务:财政所所长
办公电话:0554-6425014
办公地址:安成镇人民政府机关大楼四楼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