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镇民政所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门指示精神和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拥军优抚、拥政爱民工作。
2、严格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调查摸底工作,做好低保金管理与发放、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济及其管理工作。
3、及时进村入户调查,了解优抚对象、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灾害情况,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身体状况,认真做好救灾救济、扶贫解困和大病救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4、认真做好扶持工作,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开展。
5、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及时上报灾情,做好救灾款物和其他民政事业经费的发放工作。
6、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7、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做到专款专物专用,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他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现象的发生,保证救灾款物及时送到灾民手中。
9、负责退伍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办好敬老院。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孔维军
办公地址:安成镇人民政府一楼西侧
办公电话:0554-6425017
电子邮箱:2268244493@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