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洞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近期,河南、新疆等地相继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决定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全辖区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洞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洞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3日
洞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89号)、《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防办〔2022〕27号)、《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淮防办〔2022〕41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全覆盖排查”、“健全隐患排查闭环运行机制,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等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组织领导
洞山街道应急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冬防办”),办公室设在洞山街道应急办。各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三、整治重点及要求
各社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存在的消防突出风险,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整治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有效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人员居住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
(三)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缺失或者损坏。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是否封堵不严密。
(四)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的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老旧小区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消防车通道是否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
(五)整治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作业等现象。
(六)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
(七)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整治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单位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否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
(九)整治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的问题。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实战化演练,新员工上岗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5日前)。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整治标准,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25日)。
1. 单位自查自改。要督促单位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消防风险问题及时上报备案。
2. 行业集中排查。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组织所属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单位自查基础上,年底前,要实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排查,建立排查台账。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相关单位约谈会,通报情况、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3. 重点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通过组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切实摸清底数、查全隐患、找准风险。加快推进市消安委挂牌督办高层住宅小区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隐患排查,对消防管网无水、消防设施瘫痪等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强力推进市消安委交办的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问题隐患整改,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落实闭环措施。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4. 重要节点督查。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前,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淮防〔2022〕7号)要求,开展集中督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发现消防问题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5. 重点人群帮扶。组织孤寡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摸排,建立人员台账,定期上门帮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建全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提升街道火灾防控水平。持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落实闭环整改。
6. 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要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三)巩固提高(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力以赴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应急处置。要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综合演练,强化安全监测、信息共享、预警发布和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大风、低温、冰冻等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实施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于2023年3月22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应急办郑宇,电话:6658358)。
附件:1.行业系统单位底数表
2.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附件1
行业系统单位底数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基本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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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层数、面积、人员数量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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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坚决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坚持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监管,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要明确负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职责的部门及工作分工,建立并落实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同发力、标本兼治,实施全链条安全管理。要严格资格管理,推动负有电气焊工操作资格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落实培训、考试、发证制度。要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工具管理,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要严格现场管理,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要严格依法查处,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三、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及时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要紧盯餐饮住宿、养老机构、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组织教育体育、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坚决清理拆除。要组织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实施封控管理的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楼栋等涉疫场所,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救护车、消防车等能够及时进入。要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咨询渠道:洞山街道应急办 庞士陆 0554-6658358 14504247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