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13 17:1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等3个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36号)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8497.5万元、省财政补助4248.75万元、市区财政补助1416.25万元。

3、补助标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550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55号)精神,中央财政补助60%,省财政补助30%,市、县(市、区)财政承担10%。

4、补助结果:补助资金已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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