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现将《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淮南市曹庵镇委员会 淮南市曹庵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改善镇域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淮南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田家庵区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乡镇负责、村为主体、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禁烧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秸秆禁烧。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2023年秋季禁烧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24日,各村(居)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前谋划,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村入户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通过短信微信等多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促进人人参与禁烧工作中来。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5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镇直单位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考核验收,依据值班值守、卫星反馈、上级通报及实际发现问题等因素综合评价,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并将对全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镇环保所、各村(居)要在秋季秸秆禁烧期间保障一辆秸秆禁烧宣传车,务必利用宣传车保证每天至少一次的全覆盖宣传。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向群众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成立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建立包村领导、责任党委、责任人三方包保责任制,实现责任纵向到底,防范横向到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镇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包村领导及干部要每日深入各村开展督查,指导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斑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巡查,负责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次生安全事件。
(三)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片区管理,源头控制”的要求,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网络体系,各村是责任主体,包村领导干部和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农机田间管理,确保低茬收割,秸秆留茬必须低于15厘米。镇环保所、农办要加强配合,引导农民秸秆还田,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饲料加工、生物质发电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党员干部要深入田间动员农民及时进行收割和播种工作,保证收割一块、清理一块、种植一块,杜绝焚烧秸秆的隐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检查,确保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加大巡查力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田头。对于开展禁烧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预防不及时,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四)保障措施到位,落实奖惩制度。
根据各村(居)田地亩数、面积及实际种植农作物情况,向各村(居)拨付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其中先行拨付0.5万工作经费。镇党委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年底绩效考核加分,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发生秸秆焚烧行为的村,按照每个火点0.1万元标准扣除工作经费,本年度扣除完毕的,从下一年度扣除。被卫星遥感监测到火点和省、市、区巡查发现火点的村,对包村干部、村书记和包组村干部严肃问责。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予以纵火当事人0.2万元的经济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应急处置,形成工作闭环。
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离田开展综合利用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秸秆。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各村(居)要成立应急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及交通工具,发现火点及时扑灭。
各村(居)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坚持“一天一报”制度,报送内容包括:发生火点数、群众举报数、现场灭火数、现场处罚数、追踪处罚数、出动人员车辆数及执法工作动态等。每天晚上22:00前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巡查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附:曹庵镇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淮南市曹庵镇委员会 淮南市曹庵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