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款物发放工作。
四、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城乡低保工作。
五、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按时发放五保供养款。
六、做好孤儿保障工作,配合区民政局按时发放孤儿保障款。
七、落实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做好我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八、做好60周岁农村退伍军人认定及资金发放工作。
九、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
十、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流浪乞讨人员相关工作。
十一、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十三、做好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十四、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及老龄工作。
十五、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体慰问工作。
十六、做好医疗一站式、老龄系统等相关网站信息更新等工作。
十七、做好民政业务报表等工作。
十八、做好乡党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虹,联系电话:6931680 邮编:232065 地址: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前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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