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建立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上窑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总体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重要农村工作的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落实《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本镇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基本原则
1、建党引领,规划前行。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立党员乡村。根据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乡镇布局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规划,明确规划保留的村庄及建设规划条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规划条件。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各地区不同特点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创建验收的地区进行巩固提升,除此之外,在规划保留的地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在非规划保留的地区原则上以实施环境整治为主。
3、注重长效,监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产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4、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主体意愿,保障农民权益,鼓励广大农民投身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强市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绿色低碳生活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标准,在前期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提升建设水平。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农村地区环境整治,重点推进主要道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场所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完成一批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余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新一批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工作计划
(一)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健全乡村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总体规划,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注重农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各乡镇组织村编制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任务在依法依规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组织实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意集成优化相关土地政策,推进乡村资源要素整合。
(二)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坚持首善标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依法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违规建设,同步整治农村违法用地、违法经营等行为。全面清理积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秸秆、白色污染和枯枝杂草等,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等设施的拆除清理工作,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力度,拆迁上楼的村庄要按照城市化要求抓好环境整治提升。
(三)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坚持绿化和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统筹施工建设。在村庄房前屋后、河旁湖旁、渠边路边、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拆违还绿、留白建绿、见空插绿,努力实施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
(四)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和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或改建集中供水厂、改造村级供水站、更新供水管网等措施,更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解决农村水环境突出问题,在抓好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改造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和农户分布,采用“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模式,集中或分散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要因地制宜,通过湿地等多种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简化农村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乡镇审核、区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依规降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纳入“一会三函”的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建设。
(五)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推进垃圾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农村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户用无公害化厕所建设,鼓励农户新建、改建水冲式厕所,力争做到全镇公共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户厕基本达到无害化要求。以垃圾分类和废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让农村秸秆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实施有齐全的设备实施、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民住宅、农村公共建筑安全和抗震节能水平,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路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网络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强农村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建设养老机构、老人日托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文化服务场所、快递便民服务网点、连锁便利店等设施,基本形成以村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圈。
(七)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保暖,基本实现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加快“煤改清洁能源”的改造。
(八)加快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征收。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利用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村传统体验游,促进一、三产业融和打造美丽乡村最亮处市民休闲好去处,推动绿色农业新业生态发展,加快建设北京农产品绿色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将农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低收入户增收达标。
(九)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建设乡村文明。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作用,引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村民自治功能,建立健全村人民协调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并发挥有效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持续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传承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行动,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稳定的管护队伍,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管护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督促管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和流程,督促各区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轻管、只见不管”的现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市级统筹。美丽乡村建设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各主要单位负责人要加大组织协调、建章立制、政策创新力度,任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委、区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在与城市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各区要根据实际,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项目化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要指导各乡镇组织村编制实施方案,并督促其抓好落实;要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主体,村内公共环境整治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主要通过农民投工投劳解决,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鼓励村“两委”组织村民全程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要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指导农民更好地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实事求是、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障现有各项投入连续性的基础上,市级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支持相关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应支出责任,鼓励各区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体制机制,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市、区两级监督执纪问责,严禁套用、挪用、挤占、虚报、冒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四)加强督导和宣传指引。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活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专项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地严格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表》进行自查,聘请第三方对创建结果进行核查验收;建立复查机制,复查不合格的摘牌整改,开展“最美乡村”评选活动,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范围。
四、总结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也要因势而立、综合治理,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