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8 14:49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史院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什么是基本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一项既定不变的方针,更是一个螺旋式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办学条件的改善只是“初步均衡”,实现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才是“基本均衡”。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八大均衡:

入学权和入学机会实现均衡发展;区域间实现均衡发展;城乡间实现均衡发展;校际间实现均衡发展;学生间实现均衡发展;不同类别不同级别教育间实现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实现均衡发展;教育结果在学校教育中和受教育者间实现均衡发展。

三、如何把握均衡发展的基本内涵?

均衡发展是一种新的教育发展观,是解决我国目前现实教育问题的新举措,是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边远山区学校建设问题;二是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薄弱学校建设问题;三是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在当物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实现教育公平。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区)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区),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

1、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差异化系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数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合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2、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四个方面)。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18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考虑到省情不同,要求省级在制定实施办法时,可适当增加对县(区)级政府工作评估指标。

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教育均衡的基本要求:

校园环境一样美,

教学设施一样全,

公用经费一样多,

教师素质一样好,

管理水平一样高,

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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