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史院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2021年8月4日淮南市低保中心发布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21〕16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671元/人。

经淮南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这也是淮南市低保标准首次实现市域内统筹,市辖区和凤台县由每人每月642元,提高到671元,增幅为4.5%;寿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71元,增幅为11.83%。

具有本市户籍的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实际居住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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