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史院乡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史院乡政府印发了《史院乡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方案》(史政〔2023〕1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清明节是宽敞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为扎实做好史院乡202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努力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殡葬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
三、起草过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由乡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牵头起草了《史院乡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请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树立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厚养薄葬意识,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五、主要内容
各村负责做好辖区内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应急工作预案,负责所辖区域祭扫场所的常态化管理、秩序维护,重点做好辖区墓葬林地等祭扫区域周边的车辆停放场地设置、摊点管理、非法销售祭祀用品查处、交通疏导、人员分流、禁燃禁放、治安防范、防火、环境整治等工作;设置禁燃禁放告知牌或告知书,悬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或设置宣传专栏;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组织开展鲜花换冥纸活动,积极做好清明祭扫保障工作。
乡民政所负责牵头做好全乡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祭祀高峰期间,控制焚烧祭祀物品整治工作;组织推广网上祭祀、居家祭祀、生态礼葬等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生态殡葬。
乡派出所负责做好全乡清明节期间治安维护、要在集中祭扫路段加强警力,重点做好我乡田间散坟集中区域等祭扫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殡葬用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殡葬单位周边等祭扫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冥纸行为。对祭祀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乡市容所、乡城管中队负责清明祭祀高峰期间主要道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助做好车辆、人群疏导工作。负责做好辖区祭扫环境管理工作。加强人员巡查与值守,加强对重点殡葬单位周边及祭扫区域的摊点管理,坚决制止在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以及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行为。
乡应急办负责做好应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制订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开展专项整治,做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
乡自规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并启动祭扫活动森林防火预案,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乡环保所负责依法做好因祭扫活动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
乡卫健办负责做好祭扫场所的医疗救援协调工作,做好急救车辆的调配工作。
乡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封建迷信制品、冥币、塑料花等殡葬用品,受理处置生产、销售非法殡葬用品方面的举报与投诉。
六、创新举措
乡相关成员单位,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乡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要大力宣传移风易俗,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为民之举和惠民之策,引导群众主动融入殡葬改革大局,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史院乡民政所所长 李芹
联系电话:0554-693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