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院乡2019年民生工程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30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史院乡2019年民生工程计划参见田家庵区2019年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田家庵区2019年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 2019年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农村改厕86户,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9%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68%以上;开展“五清一改”行政村28个,村庄整治任务完成比例85%以上,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
2 “四好农村路”建设 1、2.98公里2条扩面延伸工程   2、4.454公里1条养护提升工程 区城乡建设局 史院乡
3 棚户区改造 完成棚户区改造1548套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龙泉街道、洞山街道、四宜公司,新淮街道
4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市级任务尚未下发 区委组织部   曹庵镇、史院乡
5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 市级任务尚未下达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曹庵镇、史院乡
6 文化惠民工程     1、免费开放6个场馆。其中: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文化宣讲等活动,补助资金5.6万元。开展农村演出(送戏进万村)28场,开展体育活动28场,做好28个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文化馆、
区图书馆、
乡镇文化站                          28个行政村
7 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3435.3125万元,惠及学生数48525人,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48525人,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簿本费119.946万元,惠及学生数48525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6万元,惠及学生数213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项目11个,面积2060平方米,资金投入182万元。 区教体局 各乡镇、街道
8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完成17个老旧小区改造续建工程 区创城办 各相关街道
9 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退役士兵培训 任务尚未下达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街道
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 600人 区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两园区
1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农合 筹资标准由2018年的农民个人缴费180元提高到220元,确保参合率不低于96%。 区医保局 各乡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任务尚未下达 区医保局   各乡镇、街道
11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 待定(市局任务数未下达) 区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高校毕业就业见习 100人 区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12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当年缴费人数2.22万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区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13 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常住人口签约覆盖率达到30%,总体有偿签约率达到5%,高血压、糖尿病有偿签约率分别达到2%、1%,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 区卫健委 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4 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完成婚前医学健康检查5200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132731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其中含麻类接种率达95%,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区卫健委 区妇计中心
区疾控中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完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825人的扶助金发放 区卫健委 各乡镇、街道
15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服务站等项目 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16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区民政局 各乡镇
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区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困难职工帮扶       市级任务尚未下达   区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城乡医疗救助 无目标任务,应救尽救 区医保局 各乡镇、街道
17 贫困残疾人康复 市级任务未下发。 区残联 各乡镇、街道
18 城乡困难群体
法律援助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0件。 区司法局 区法律援助中心
19 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慢性病患者按“351自付封顶线”后的个人1年内实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 区卫健委 曹庵镇、史院乡
20 秸秆综合利用
提升工程
市级任务未下发。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各乡镇、有关街道
21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市级任务未下发。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曹庵镇
史院乡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市级任务未下发。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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