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道路标准

发布时间:2014-03-31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开发区各级道路红线宽度和机动车道数量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经过开发区的城市主次干道执行所在城市道路规范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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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中的红线宽度和机动车道数均作为上限进行控制;

  2.疏港道路最小宽度为30米,上限参照相应规模开发区主干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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