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修改史院乡总体规划的报告
史政〔2013〕76号 签发人:唐柱华
关于申请修改史院乡总体规划的报告
区政府:
史院乡原总体规划于2011由市规划局牵头年完成,但因多种原因史院乡政府、中心小学、计划生育服务所、派出所、供电所等单位及中心小学以东土地均在总体规划之外。2013年史院村被列为省级美好乡村建设试点村,也是市委市政府即将启动的集聚区建设之一。现因美好乡村及集聚区建设等工作需要,需对史院乡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恳请区政府帮助协调修改史院乡总体规划相关事宜。
特此报告。
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樊传国,电话:1386632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