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编制我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3、负责组织协调我乡财政收入,负责我乡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人员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
5、负责乡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账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6、负责各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行政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7、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樊敏,办公电话:0554-6931647,邮编:232065 地址: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财政大楼三楼301。
办公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