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国庆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全面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街道为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控制学生溺水事故,努力实现学生“零溺水死亡”的目标。
三、起草过程
(一)文稿起草。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起草,在学习借鉴市区级文件,根据我街道防溺水工作开展现状起草。
(二)意见征求。于2024年4月20日征求11个社区意见建议。
(三)会议审议。2024年5月6日会议审议通过。
(四)文件印发。2024年5月7日印发《国庆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宣传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安排专人巡查重点区域,确保我街道范围内无一例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五、主要任务
宣传部门: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增加宣传频次,提高防范意识,对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导,提高学生及家长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教育部门: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负责全镇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
住建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做好在建项目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
卫健部门: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尾矿库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和负责人的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民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督促社区落实水域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消防救援部门:有溺水事故发生时,要迅速出动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迅速控制险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妇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的生长环境。
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协调落实,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辖区内青少年儿童溺水预防、救助和处置工作。重点水域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充分发挥镇、社区干部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督促社区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溺水安全隐患。对属于社区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社区管的水域,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对不幸溺水少年儿童及时救助;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
六、创新举措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二)建立隐患整治机制。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每天定时对辖区沟、塘、河、堰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游泳、戏水等。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街道社区两级要建立应急救援队,社区级3-5人,街道5-10人,卫生部门要组建区域内1-2人救护小组,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溺水事故时,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各项工作,必要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目标,加强协作。要围绕学生零溺水死亡目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防学生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畅通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信息是了解安全形势、掌握安全动态、指导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抓好抓实我镇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街道对各社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下一步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解读咨询渠道:国庆街道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4-363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