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山街道冰雪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
现将《泉山街道冰雪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泉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5日
送: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泉山街道冰雪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街道应对冰雪灾害极端天气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冰雪灾害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各有关部门、各社区统一行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升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田家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冰雪灾害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的冰雪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冰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的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社区,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政府主导、社会互助。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开展灾害自救互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在田家庵区减灾救灾委员会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冰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
街道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处置突发事件实行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制,街道副主任任副指挥长。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
街道指挥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冰雪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应急处置的重要指示,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冰雪灾害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解救困难群众。
街道应急办:负责储备救灾物资,及时启动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并向街道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具体情况,同时将灾情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防灾、抗灾措施和建议;全程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件发生。
街道武装部:根据冰雪灾害需要,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困难群众等紧急任务。
街道党政办:负责把控街道冰雪灾害极端天抢灾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抢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街道卫健办:负责灾街道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街道民政办:协助街道做好救灾捐赠工作。
各 社 区:贯彻落实上级对本地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重要指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灾害救助工作,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妥善处置,避免发生社会舆情。
3 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
(1)街道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对冰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
(2)街道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部署应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防御,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冰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Ⅱ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三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5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
(2)Ⅱ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0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
(3)I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者12小时内降雪量20毫米。以上且还将持续出现中等强度降雪,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农牧业有重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道路结冰并可能持续,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1)Ⅲ级响应
一般冰雪灾害发生后,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检测冰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有关部门单位。
(2)Ⅱ级响应
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响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有关部门单位。
(3)I级响应
重大冰雪灾害发生后,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I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响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准确报告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4.2 应急处置措施
冰雪灾害发生后,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各社区会应当迅速反应,组织开展救助,街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
进入I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根据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迅速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准确报告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灾害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组织专业人员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3)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人员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6 附则
6.1 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根据情况的变化,由街道应急办负责修订和完善。
6.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组织修订,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