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社区意见征集】(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泉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15:29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泉山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专职工作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水平,根据田家庵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田[2022]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各社区及各部门意见。

 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4月5日-5月5日。

如有意见请提供修改意见反馈街道党政办,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电话联系0554-6418615,联系人:廖延华;

2.信函请寄泉山街道办事处(田家庵区泉山路159号),邮政编码:232038。

附件:1、泉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附件1 

泉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

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田家庵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田政[2022]21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城市专职工作者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人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到考核对象全覆盖,保障考核过程严格规范,考核结果公开透明,确保通过考核激励办法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各方面工作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作需要,街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考核对象和工作要求

考核对象:社区在岗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在岗两委”专职成及党务工作者、超龄仍在岗原“两委”专职成员、社区在岗军嫂、由区政府统一招录的社区在岗专职工作人员(原公益岗位)

工作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计分标准详见《月绩效考核表》;年度考核以《月绩效考核表》及相关表现为基础,采取综合评定的方法,直接评定等次

(一)月考核:1.考核组在听取群众(不少于5人)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平时工作情况,每月填写月绩效考核表。

(二)年度考核:1.被考核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并在由街道考核小组、社区工作人员及一定比例的居民代表参加的述职评议会上进行公开述职。

2.考核组在听取群众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最终决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名称

泉山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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