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街道应急总体预案

发布时间:2022-09-22 10:38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泉山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泉山街道应急总体预案

 

为科学应对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我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龙卷风、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泉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科学防范,依法处置。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制,实行街道、社区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四)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利用辖区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突发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重大突发性事件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勇(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刘本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樊传国(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陈方慧(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进(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志平(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珊珊(党工委委员、泉山司法所所长)

                  周新军(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

        :方桂娟(安化社区书记、主任)

 玲(西苑社区书记、主任)

代纯斌(泉山社区书记)

姚雅琴(泉山社区主任)

王昕蕾(泉山街道安监员)

陈萍萍(安化社区安监员)

 (西苑社区安监员)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党政办、党建办: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安全保障组

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党政办、综治办公室配合,承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灾害救援组

武装部:联系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 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 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医疗救护组

卫健办: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及灾后消杀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党政办: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事故调查组

安委会、应急办:配合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配合上级政府和辖区派出所, 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救队伍, 进行抢险救援。

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各组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 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全街道人员总调度,武装部负责所有物资总调度。应急工作组根据具体险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实施抢险,街道社区全体网格员进入战备状态,协同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抢险工作。

五、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处置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局。

(一) 启动预案

街道党政办接到突发性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办事处主任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 赶赴事故现场

     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副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实施救援处置。

(三) 现场救援处置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

救互救:

(6)及时向区应急局,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市、县的,要同时向相关市、县通报。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应急行动结束后,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到恢复重建上,尽快统计上报人员伤亡人数与财产受损情况,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组织力量抢救自救,救援重点受灾地区、受灾群众,使事发地的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社会救助。接到突发事件预警或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社区要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向民政部门、慈善部门争取援助,并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经常性捐赠活动。   

3、保险。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配合保险机构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和简化程序的原则,立即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4、总结备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办事处按照处置权限,报请区政府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突发事件处置结束时,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对突发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发送相关单位认真落实。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各社区、各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培训   

  各职能站办所、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有计划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应急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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